韓成科:阻建地下城沒有道理 保育不能走火入魔
日本建造百多條地下街。(發展局圖片)
政府研究在尖沙咀西、銅鑼灣/跑馬地、金鐘/灣仔等地點發展地下空間,以改善行人接駁和增加土地資源。然而,計劃引發的保育爭議仍然未解決,有關注團體擔心此舉損害公園的寧靜和綠化環境,聲言寸土不讓;他們更揚言若要增加商業用地,亦應先發展其他核心區和新發展區,發展公園地下空間應是最後選擇。保育團體這種說法似曾相識,就如政府計劃發展新界東北,以興建大量公私營房屋時,他們又會說,為什麼不先收回高爾夫球場、不先發展棕地?總之,任何涉及發展的項目,他們都有理由反對,而最終目的正如他們所言,就是要「寸土不讓」。
環境保育沒有問題,但保育議題卻不應上升為「談不得、動不得」的禁區。不論是保育或是發展,出發點都應該為市民利益著想、改善市民生活,如果成功保育了,「不遷不拆」了,市民的生活卻愈來愈差、上樓愈來愈難,這樣的保育究竟又有什麼人得利?
正如政府研究發展地下城,並非什麼新鮮事物,國外已有很多成功案例。日本、韓國、新加坡都已經有成熟的地下城發展技術,解決建築物只往地面上發展的問題,亦成為新的景點地標,例如日本地下街舉世聞名,在26個城市建造了146條地下街,每日進的人數達到1200萬人,佔國民總數的九分之一。韓國的地下城空間寬闊,甚至能容納較大型車輛行駛。加拿大的蒙特利爾地下城,更成為一大景點。近年內地大城市同樣面對土地不足的問題,發展地下城便成為在市區拓地的一大舉措,例如上海多個地鐵站如人民廣場站、徐家匯站、中山公園站等都發展大量地下空間,減少只對地面空間使用的依賴,令交通流量更暢順,人流來往各處更方便快捷。
香港同樣面對土地不足的問題,更應該積極發展地下城,將路面上的設施轉到地下,釋出土地供發展之用,地下城更可成為新的商業地標,為地區帶來新商機,甚至可以將一些「不受歡迎」的設施安置到地下空間,包括廢物轉運站、污水處理設施、海水配水庫及爆炸品倉庫等,從而騰出公共土地作住宅及康樂或休憩設施發展,改善附近的居住環境。對供地「先天不足」的香港來說,發展地下城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固然,發展地下城難免對當區居民造成一定影響,如保育團體所指要暫時封閉部分公園,但影響只屬短期,政府更可通過分階段施工減少對市民影響。然而,保育團體仍堅持反對計劃,擺出「寸土不讓」的姿態。如果因為要暫時封閉公園就要停止地下城計劃,這樣,香港再也不用談什麼發展了。因為任何發展,就算是最環保的工程都肯定會影響居民、影響環境,如果堅持「保育至上論」,然則香港將一事無成,什麼也發展不了。難道這就是保育團體的真正目的?
其實,香港房屋問題解決辦法很簡單,就是大力覓地建屋。但為什麼近年增加土地供應卻是舉步維艱?究竟什麼人一邊批評政府房屋問題做得不好,一邊又不斷阻止政府推動發展、覓地建屋?保育工作不能忘了初心,這個初心就是為市民生活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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