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man 姐姐:閱讀行為中的故事重述

2018-08-22
 
AAA

story.png

我相信不少家長都有一個閱讀經驗就是幼兒主動要求反覆閱讀多次同一繪本,甚至幼兒會在不指定時間突然覆述一些故事情節、人物及內容等,這些行為表現也是幼兒讓自己對故事有再一次的認識及理解的方法。而這種閱讀行為可稱為故事重述(鄭美良,2005;林秀慧,2008;Morrow,1986)。

故事重述的表現

基於幼兒的記憶力、理解力及表達力仍在發現階段,因此在進行故事重述時,幼兒有時能順序描述情節,有時亦會加入自己想像的情節及對白,甚至會運用自己的邏輯推理一個全新的故事結局。所以家長在聆聽幼兒重述故事時,別要直接指出幼兒所說的結局是錯誤,可以先以欣賞的角度讚賞其創意,並指出其創造結局與原先的結局有所不同,一來可加深幼兒對原先故事情節的認識,亦可繼續讓幼兒發揮創意。

與幼兒一起進行故事重述

上文所提及的學者亦表示,幼兒故事重述的內容來是描述故事中主角的具體行為及重複問題情節,較少討論主角或自己的內心感受,當中亦甚少運用形容詞。謝錫金(2006) 在《香港幼兒口語發展》一書中亦同樣指出香港的幼兒較少使用形容詞描述事物。基於以上兩個原因,香港的家長與幼兒重述故事時,除了討論故事元素及結構外,不妨亦可利用書中具體圖畫與幼兒解釋繪本中的形容詞,增強幼兒的記憶詞彙,以使他們日後可以以更豐富及具體的詞彙描述事物。如《整潔》一書中,描述書中森林景物時,會用上三組形容詞描述樹木,「散落的樹枝」、「樹木光禿禿的,枝枒零亂」。

故事結構的重述

另外,家長亦可與幼兒進行互動式提問,讓幼兒再次探索故事的內容與組織,提問的內容可以包括故事背景、引發事件、主角的內在感受/反應、主角行動目標、主角嘗試解決問題或達成某個目標、主角嘗試之後的結果及回應。這樣,幼兒的閱讀行為會從聽故事到閱讀,再從閱讀到不完整地重述故事,繼而有結構地重述故事內容(蔡淑英,2018)。

參考文章:

1) Morrow, L.M.(1986). Effect of structural guidance in story retelling on children’s dictation of original stories. Journal of Reading Behavior, 18, 135-152. 

2) 鄭美良(2005):運用故事結構教學提升國小三年級學生閱讀理解能力之行動研究。碩士論文,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台北。

3) 謝錫金(2006):《香港幼兒口語發展》,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4) 林秀慧(2008):幼稚園故事重述之內容分析研究,《幼兒保育學刊》,Vol6,97-115。

5) 蔡淑英(2018):《從聽故事到閱讀》,文房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童書會:良好的親子關係和閱讀習慣能讓兒童愉快成長,親子閱讀有助建立親子關係,繪本是開展閱讀的重要媒介。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