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弘公:長者綜援宜中間落墨

2019-01-28
貝弘公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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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振英政府時期,相關部門就已經提出將長者綜援的申領年齡由60歲調升至65歲,以配合政府和香港社會全面推遲退休年齡的做法。在這個做法提出和通過之時,一直都有不少爭議,而這些爭議更在近日爆發。特首林鄭月娥失言固然有其責任,但真正問題就是,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一個長者福利政策,使長者可以安享晚年,同時又可以減輕社會負擔。是次改動長者綜援的申請年齡,牽涉的總金額並不多,政府並不是以此修改節省支出,更重要是處理有關政策內容的精神,以免與本身政府整體政策方針有衝突。不過,既然爭議已起,政府亦需要回應市民和政黨意願,調整長者綜援方案也許是合適做法。

假如修訂維持,60歲至64歲人士需要申請成人綜援的話,資產限額就需要在31000元內,比長者目前的47500元限額低三分之一,而計入家庭為單位的綜援申請當中,一名60歲至64歲人士都只能令家庭總資產限額增加21000元,比一名長者的47500元低超過一半。這樣的計算,還未計到在將來60歲至64歲的申領綜援人士,會比目前的金額少三分之一之餘,亦無法享有院舍補助金等額外金額申領。對政府而言,如今之計最好也是採用中間落墨方案,回應民意。

政府可以首先提升整個60歲至64歲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跟本身長者綜援的資產限額看齊,讓這些本身符合資格人士可以最少繼續申領綜援。另外,政府可以為每名60歲至64歲申領人士進行評估,觀察其體能能否支撐長時間工作,以及家境狀況如何,以決定其申請個案能否可以符合取得長者綜援金額數目。這樣的中間落墨修訂既不違反政府本身的修訂原意,應可以有助回應市民與政黨訴求,一舉兩得。

真正的香港長者福利政策問題,其實是我們根本未有一套長遠的方針,應對未來人口老化的趨勢。政府在這個政策機會,應該更著力帶領整個社會思考未來的長者安老和福利政策何去何從,否則未來沒有共識,長者政策也難以作出改革,屆時應對人口老化的問題時,整個香港社會也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下一代為這代人「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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