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從警察「開槍」一事說起

2019-06-20
寒柏
學研社成員
 
AAA

從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政治風波,兩名高官為民憤所脅,已不只一次的道歉。政府正受嚴峻的考驗,警隊亦成為眾矢之的,不少市民稱之為「黑警」,還斥之為「抿滅人性」;警方被視為「過份使用武力」。到底,警方做了什麼大錯事?為何會受市民這般嚴厲的批評?

POPO.jpg

「英勇媽媽」被警察當頭「槍擊」?

其中一段在網上瘋傳的片段,我們可見到一位女示威者向警察指罵嚎哭,似乎情緒不穩。最後,片段中,見到她走向警方防線,但步伐不快,沒有攻擊性動作,卻居然見到有一名警察,拿着一件黑漆漆的物事,指着她頭部。突然間,只聽到「碰」的一下「槍聲」,那女示威者掩着面,由另一位示威者一同後退。

那警察竟然在這種情況下開槍?不少朋友看到這段短片後,都感到譁然和非常憤怒。為何警察竟向手無寸鐵的女示威者開槍?還在這麼近的距離下「開槍」?為何對準她的頭部?有朋友更說:「誰還夠膽支持警方,還有人性嗎?」

當大家冷靜下來後,請重看片段一遍。其實,那名警員手持着的,只是警棍!片段中剛巧有槍聲,便被「偽裝」成「向其頭部近距離開槍」的假象了。筆者先後看過兩個角度的片段,另外一段視頻更清晰,警員拿着的明顯只是警棍,但片段中的聲響、那女示威者的動態,則教人覺得是近距離中槍一樣。

據傳媒指出,原來那位女示威者,並非「素人」,多年來一直效力某反對黨派。她曾一人分飾幾角,曾當過「英勇媽媽」、「空姐」和「小市民」等等角色。到底事實是否如此?我們可以請她出來,問個一清二楚。

其一、要她說明,到底那些「空姐」和「小市民」的角色,是不是她本尊?為何她一人有幾個角色?其二、她是否某黨派的人?其三、到底警方有沒有向她臉部作近距離開槍?如果有的話,「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在這般近距離發射,肯定會造成面部傷癢,到底她現在是什麼情況?為何沒有傷痕?還是,這一切只不過是反對派在散播謠言?

通識教師臉部「中槍」?

似乎「英勇媽媽」在「中槍」後,竟有「變種人」中,「狼人」的「自愈能力」,居然並無大礙,臉部亦不見大傷痕。另一邊廂,一名男示威者則沒有此能,中槍後,面部有一大個傷痕。在鏡頭前,他指責警方向他頭部開槍。大家得知他是某學校的「通識科教師」,再見到他臉上的傷痕,自然對警察破口大罵了。

其一、筆者沒有看到這位男示威者究竟在示威過程中做了什麼事情。如果他衝擊警方防線,或襲警的話,警方為了自衛及維持治安,使用適當的武力,又有什麼問題呢?其二、男示威者是「通識科教師」,並不代表他不會說謊,更不代表他一定不是暴徒。在政治立場鮮明的社會情況下,我們更不能只聽一方之言。我們在只聽到一面之詞下,又豈能妄下判斷?

順帶一提的是,如果那名「通識科教師」真的有衝擊警方防線,或使用武力的話,我們反而要細想,他既然為人師表,為何竟會做出這種行為?當家長帶着小孩子去遊行時,你們有否想過,兒女長大並入學後,其校內任教的,就極有可能是這班「示威老師」?

當然,所有老師都有遊行的自由,亦有示威和集會的自由,就算作暴力衝擊,甚至乎襲警,似乎在我們的法律體制下,亦未必可以判其有罪。筆者亦不必批評老師半句,只是想問家長們,你希望兒女將來由這些「示威老師」教導嗎?

「21英呎」的範圍

警方當日的所謂「開槍」,其實不過是「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反對派往往以「開槍」來概括,用意自然是抹黑。其次,警方開槍的準則,自然是「打大面積」,防暴亂時,甚至乎可在較遠距離開始「射擊下半身」,以減低示威者的受傷程度。那麼,示威者臉部受「橡膠子彈」所傷,又是否合理?

其實,指引只能是要求警方「盡量」攻擊「大面積」,但卻不可能「中頭」就算犯法,否則,天下間就只有「神槍手」才能當警察了。在「槍戰電影」和「電玩遊戲」當道之下,一般市民對警方的要求都是極高,認為警察開槍不能「中頭」,若敵人有武器,則應該以槍法把他手上的武器「打脫」。這種思維,完全脫離現實。須知在現場電光火石之間,如何瞄準?就算對準了胸口,亦有可能會中頭,更大機會是完全射不中,這才是合乎真實的情況。

又有人會說,為何警方在這麼近距離之下仍「開槍」?大家還記得那「21英呎」的原理嗎?外國早有研究指出,持槍不是萬能,若敵人手持冷兵器,在21英呎範圍內,就算警員持槍,仍很大機率會輸。示威衝擊下,警員早已持槍在手,「危險距離」算是縮短了,且未必每名示威者都手持致命武器,那麼,當有示威者衝上來時,警員又應否開槍呢?

只要示威人士手持一些磚頭或鐵枝等武器衝到警員面前,既然該警員已持着槍械,就只能以「橡膠子彈」制服示威者了。否則,警員雙手拿着「不能開的槍」,在近距離面對磚頭及鐵枝,比赤手空拳更危險! 

「仇警」元素早種

其實,再退一步來說,警方受到暴力衝擊,面對這種形勢,亦難保不會有警員在執行任務時有所偏差,但在正常情況下,只會當獨立事件看。為何現在,大家都會把每一件獨立事件無限放大?並說成在是整個警隊的問題?香港「無罪假定」的法律文化下,市民竟在片面的證據下,已「先假定警方有罪」?這種「仇警」的情緒,其實早已是「禍根深種」。

回想這十多年來,為何反對派媒體不斷刁難香港警察?例如,幾年前曾有警員制服持刀匪徒,居然會反過來被傳媒質疑,為何不用警棍,為何不打手腳等等。這些反對派傳媒「仇警」的例子極多,它們對警員的要求十分無理,且無限提高,還脫離現實,表面上是想監督警方,實際上,只志在把警方抹黑。

如今,警方士氣低沉,警權旁落,到底對誰更有利?世事就好像一塊又一塊的拼圖一樣,只要砌下去,就會看得越來越清楚。只要市民冷靜下來,不可能不知道反對派的陰謀詭計。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
  • 《經濟學人》雜誌發文報道,稱:「香港用了二十五年成為警察社會。」
    李家超無疑有警察這層背景,也做過保安局長,他成為特首,或許可視作國家重視國安,但這不等於漠視法治和人權。

    方蘅  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