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鄉李:連儂牆
連儂牆第一次在香港出現,是在2014年的佔領運動,政府總部外的一幅牆貼滿了一張張memo紙,運動結束,有人在清場前拍了照,照片曾在英國的博物館展示過。
近期香港的政治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各式遊行衝突後,大家開始回到社區,建立起一幅又一幅的連儂牆,各區居民在memo紙上寫上自己的心聲,再貼上牆上。
連儂牆這個名字來自披頭四The Beatles 成員——約翰連儂(John Lennon),話雖如此,但其實John Lennon並無到過這裏的。
在1980年,John Lennon被暗殺,有不滿共產主義政權的民眾,在查理橋附近,一個小修道院的一面牆上噴上John Lennon的頭像以及Beatles的歌詞,以示對政權的不滿。當時的捷克由蘇聯的傀儡政權所統治,當然不能接受反對的聲音,所以你塗一次,我擦一次;你擦了,我又噴一次。最終學生與警察在1988年爆發了警民衝突。
時至今日,連儂牆作為民眾發聲的功能已經消失了,這裏逐漸變成了遊客到布拉格必到的「打卡位」。牆上有各式各樣的塗鴉,有歌詞,亦有John Lennon頭像,大部分仍是宣揚愛和反戰的訊息。連儂牆最有趣之處,是所有作品都不會受任何保護,哪怕你的傑作有多大,有多漂亮,上午噴完,轉頭就消失並不出奇。只要你有顏料在手,人人都可以自由創作,不用理會前人之作。
這亦令我想起香港連儂牆的情況,有人用包書膠好好保護留言,又找人去保護它,真的沒有必要。有人撕走?被風吹走?寫過一張新的,不就行了嗎?舊的不去,新的怎來呢?
亦有人把其他人的memo紙撕下來,無論是正反兩面,這樣做都不公平。我有權貼,你有權撕,那不是公平吧。公平應該是大家都可以貼上自己的意見,你蓋過我的嗎?我再寫一張蓋過你,或在你旁邊貼一張反駁你,效果不是更佳嗎?真相應該是越辯越明的,不是嗎?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