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桐山:應全面提升社會治安力量
香港暴力活動近期針對的對象,除了警隊,就要數港鐵。自從內地媒體批評港鐵協助暴徒疏散之後,港鐵就開始在遇到暴力活動的時候關閉車站,不再用「免費車」送暴徒離開。但從此暴徒就指港鐵是「黨鐵」,到處大肆破壞。
9月5日,鐵路工會聯合會到政府總部請願,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請願信,提出五項要求,包括盡快落實檢控違反港鐵附例及法庭禁制令的人、安排警察駐守車站、增設可隨時關閉車站的預警機制等,保障員工及乘客的安全。看到「安排警察駐守車站」這一點,我不禁有點愕然。
首先,8月中的時候,合共逾700名港鐵職員以實名聯署,要求公司強烈譴責警方各種影響鐵路安全的行動,促請警方重視鐵路及車站安全。當時這些港鐵職員是抱怨警察進入港鐵車站驅散,危害他們的安全。現在又反過來,要求警察「駐守車站」守護他們的安全。究竟警察是危害還是守護安全?他們在要求警察駐守的時候,是否應該為不到一個月前的聯署道歉?
其次,港鐵要加強保安力量,一定要警察駐守嗎?我馬上想到一個疑問:港鐵自己不可以請保安保護自己嗎?
有個奇怪的現象,我在內地或其他地方的地鐵,都見到過保安,深圳、廣州地鐵更要安檢。很多地方的鐵路工作人員,都負有一定的保安責任。如果遇到有人搗亂、撒野,他們會出手制止。但在這次的連串暴力示威活動中,港鐵完全撇清責任,覺得自己什麼都不需要、不可以做,只能等警察。是誰一開始面對有黑衣人跳閘逃票視而不見,習非成是,以至於現在覆水難收?
香港這種現象也不是港鐵獨有。與內地相比,香港的社會治安力量實在太弱小。維護社會治安的,不僅僅是警察。內地的保安基本上都是年輕力壯,很多還是退役軍人,我見到過不少保安捉小偷,如果犯人沒有什麼大殺傷力武器,保安自己都搞掂。但香港的保安,嚴格而言只是看更,大部分都是高齡退休人士,遇到任何人犯事,根本起不到保安作用。
內地還會搞「群防群治」,發展很多人成為「聯防隊員」,這些人不是公安,但在公安有登記備案,可以協助通信或執行一些簡單的治安任務。
或者很多香港人覺得,這是社會主義特色。不過想深一層,這真的有姓資姓社的問題嗎?面對長期的暴力衝擊,香港的社會治安力量不足擺在眼前,我們不能什麼都靠警察。警察固然有執法權,但任何人都有權力制止違法行為,任何人看到一個人在地鐵站內刑毀、打人,都有權制止,不一定需要是警察。見義勇為,是任何社會都允許、鼓勵的行為,無關社會制度。
因此我不禁要對港鐵說:閘機、閉路電視、售票機是你的財產,如果有人破壞你的財物,你有權使用適當武力去保護自身財物,不是嗎?什麼事都要求警察常駐是逃避責任,警察也忙不過來。
不過話說回來,或許過去香港一直自詡是安全城市,特區政府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面也許太不思進取。我們不妨想想,內地這些年僱用了很多年輕人做安檢、聯防等工作,無形中提供了很多工作崗位給年輕人,而且讓這些人成為維護治安的力量。相反不作為而任由這些年輕人失業、游離,很可能反過來成為破壞治安的力量。不同的結果只是一線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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