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漢宗:黎智英戴耀廷先後落網 國安法利劍終落下

2021-01-07
區漢宗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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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黎智英保釋令被撤還押候審,以及有份牽頭發起攬炒派「初選」的戴耀廷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國安法利劍終落下。

港區國安法落地後,所有反中亂港、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亂象理應有法可治,但除了在立法初期震懾了一批反中亂港分子「轉軚」和「走佬」外,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晚生效,截至去年12月7日,有40人涉及違反國安法被捕,惟僅3人被落案控告。對於違反相關法例的人士,拘捕及檢控數字太少,審理的時間亦拖太長,令國安法缺乏阻嚇力。

國安法實施後,有兩個關鍵性的案件,第一個是拘捕黎智英,第二個是拘捕戴耀廷。國安法要立威須擒賊先擒王,能否懲治戴耀廷和黎智英是國安法的試金石。國安法是一柄高懸的利劍,由於這柄利劍「霜刃未曾試」,究竟鋒利到何種程度,只有用過了才知道。黎智英、戴耀廷帶領反中亂港陣營挑戰「一國兩制」底線,也挑戰國安法權威,正好為國安法試劍提供機會。

香港回歸以來所有風波和動亂皆見黎智英的身影,由反23條立法到反國民教育,由指揮「佔中」到旺角暴亂,再到統領「黑暴」攬炒,黎智英次次都幕後操控甚至坐鎮指揮,出錢出力,赤膊上陣。內地官媒發表文章「起底」黎智英,形容他是鼓動暴亂的幕後黑手、反中亂港勢力的神秘金主及「為美國而戰」的當代漢奸。任憑黎智英背後勢力如何強大,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國安處亮劍拘捕黎智英,擒賊先擒王,剷除反中亂港禍根,震懾反中亂港分子,亦警告黎智英的美國老闆。

戴耀廷從發起「佔中」、「雷動2.0」,提出「真攬炒十步」奪權路線圖,到牽頭發起攬炒派「初選」等,目標就是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妄想上演「港版顏色革命」。戴耀廷前年被判囚16個月,結果僅服刑4個月便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一位有案在身的人還能繼續興風作浪,通過非法「初選」,煽動對抗國安法,危害國家安全。他是受了誰的指使?又是誰給了他這樣的底氣?可見他與黎智英一樣,背後勢力強大。戴耀廷終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顯示國安法利劍又一次落下。

近年來每次選舉,黎智英和戴耀廷都作出選舉協調,且愈搞愈大規模,成為攬炒派的選舉大台。他們以投票及民調等方式作出所謂的協調,貌似客觀科學,實則在操控下,整個攬炒派陣營就只留下日益激進的反中亂港路線。在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和戴耀廷仍然策動「初選」,揚言目標就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已經涉嫌觸犯國安法第22條,以及香港本地選舉法律。

《孟子》:「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明朝張居正也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一部法律若得不到有效落實和執行,最終必淪為一紙空文。《港區國安法》有否「利劍高懸」、「一法定香江」的效果,關鍵就國安法利劍是否對黎智英、戴耀廷落下。

站在有備無患角度,若2月1日的終審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有關黎智英的上訴案而政府敗訴,或者戴耀廷等人被香港法庭輕判,真正的後著,是按照國安法第55條規定,若案件涉及3項情況,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特區政府就可提出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分別由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立案偵查;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將黎智英、戴耀廷移交內地司法機構審理,以儆效尤,震懾反中亂港分子,沉重打擊外國和境外敵對勢力,可彰顯國安法威力。黎智英、戴耀廷是策動「反送中」黑暴攬炒運動的罪魁禍首,但極可能自我攬炒,策動「反送中」卻「自我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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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偉  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