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應對「軟對抗」需要更多法律工具
「軟對抗」話題近日在社會熱議,對於《港區國安法》有否出現所謂「濫用」問題坊間也有不少討論。在討論這些問題前首先要弄清楚甚麼是「軟對抗」?「軟對抗」的本質和根源是甚麼?從而了解一些人何以認為國安法有所謂「泛化濫用」的問題。
「軟對抗」主要是用作區別「軟對抗」而來。舉凡大規模的騷亂、政治衝擊,以至立法會上的拉布對抗,任何硬碰硬式、公開的政治對抗都可以歸為「硬對抗」,這也是回歸以來反對勢力的主要對抗方向。至於「軟對抗」,按特區官員的說法,是一些人透過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煽動仇恨,鼓吹暴力,燃燒被激化的情緒,從而危害國家安全。相比之下,「軟對抗」更加隱匿、更着重於意識型態領域的煽惑,主要通過媒體、輿論、文化載體等進行操弄,是一種軟性的政治對抗,所以稱為「軟對抗」。
國安法實施之後,一法定香江的效果有目共睹,基本崩解了反對勢力發動大規模騷亂的能力,截斷其背後黑金鏈,並且加強了對遊行示威的規管,反中勢力面對全方位的遏制。「軟對抗」的出現正是反對勢力因應香港最新形勢而在對抗策略上進行的一次調整和「範式轉移」。
反中勢力一向重視爭奪意識領域,在這個戰場上佔據優勢,但過去主要作為「主戰場」的「輔助」,發揮輿論宣傳作用,為「軟對抗」打側翼。但在「硬對抗」此路不通之下,反中勢力隨即將重點放在「軟對抗」之上,在網絡媒體上進行了新的佈局,大量「獨立」網上新聞媒體相繼成立,並且有組織地滲入輿論、文化等範疇,將意識型態作為抗爭的主戰場。所以,當特區政府提出依法禁止「港獨」歌曲傳播之時,隨即引來巨大反彈,該歌曲更長期佔據收聽網的前列,這正是「軟對抗」的一種。
「軟對抗」的本質不是言論自由,不是單純的表達對特區政府以至一些政策上的不滿。對於政府政策有意見以至批評,就算是較為尖銳,也不存在所謂「軟對抗」的問題。「軟對抗」的本質是反政府反中央,目的是挑動市民對政府的不滿以至憎恨,在社會煽動對立,其所為是損害社會的穩定以至國家安全。這是「軟對抗」的本質。
從事「軟對抗」的人本身就是對政府充滿憎恨,之不過他們現在無能為力,這些人沒有能力離開香港,又抗拒接受香港新秩序,終日忿恨難消,於是以「軟對抗」在社會上持續所謂抗爭。不論是「港獨」歌曲的傳播、網上的抹黑和造謠,以至是破壞器官捐贈,背後都不是甚麼言論表達自由,甚至不是出於為香港好,而是要抹黑打擊政府,這是「軟對抗」最鮮明的一個本質。對於這些人,對於這些對抗,可以單純用甚麼團結包容、互諒互讓、講道理來應對嗎?
了解到「軟對抗」的源起、本質,就可以理解何以有意見認為國安法存在所謂「濫用」問題。香港的意識型態爭奪一直存在,但到了現在連一首歌曲、器官捐贈都成為了「軟對抗」針對的目標,對香港、對國安法的執行自然屬於新課題。為甚麼一些人有國安法「濫用」的感覺?原因是面對各種「軟對抗」,當局不能坐視不理,必須出手遏止,但現時手上的法律工具,也確實只有國安法最為有效、最能產生阻嚇力,於是面對此起彼落的「軟對抗」,國安法也被使用得更多更密,這是客觀的事實。當國安法經常被引用又或提起,難免令一些人感覺好像「言必稱國安法」,形成所謂濫用的現象,但是否濫用要看檢控個案及人數,這3年的數據顯然證實不到所謂「濫用」的問題。
現在的真正問題是隨着「軟對抗」愈演愈烈,香港卻缺乏足夠的工具特別是法律手段去應對。其實,特區政府也有採用其他法律手段,例如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指歌曲自2019年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通過禁制令等手段打擊「軟對抗」,未來這樣的禁制令可能會陸續有來,形成法律的震懾力,反對勢力才會真正知所進退。
但同時,針對新的政治形勢和風險,特區的法律都需要與時俱進,增強更多法律工具。有人可能會認為,不斷加強法網,只會令香港更加政治化,失去獨特優勢,這樣的憂慮不是沒有道理,大多數市民都不希望香港變成政治城市,中央更不希望香港變成政治城市,但要令香港真正擺脫政治內耗,還是要靠依法辦事,法律建立了,搞事者不敢亂了,香港自然能夠重回經濟城市的正途,這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會有各種的「陣痛」,這也是香港涅槃重生的必經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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