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瑋:控煙需考量大灣區協同效應
人大常委會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後,特區政府將建立一個愛國者團隊服務市民。不過,行政長官上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被議員提問當局在處理電子煙和加熱煙的規管問題時,官員提出的考量都是歐美標準,並無提供國家的最新標準以及參考內地的處理方式;官員這種態度和做法既不與時並進,也不全面,應予檢討。
內地有許多的研究及科學證據指出,新型煙草產品所釋放的有毒物質遠少於傳統香煙。上月底,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內地對新型煙草產品採取「宜疏不宜堵」的態度,是以情、法、理兼顧行業產業規範發展,用監管讓行業走向正規化。這與國際做法接軌,亦是對特區政府很好的示範。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在控煙等民生議題上,應與國家多互動呼應。可惜本港官員無視接近64萬煙民的現實,獨沽一味以強硬手段,意圖禁制危害較傳統煙低的新型煙草產品,相形見絀。
行政長官在回應議員提問時承認,由於歷史問題,官員在政策考量上,很多時習慣跟隨西方標準。時移勢易,特區政府必須從大灣區的思維出發,也認同要跟大灣區有協同效應。她要求部門做任何事都要從大灣區角度思考,除了考慮社會反應和經濟效益,也要考慮與內地關係的問題。連行政長官都明白特區政府應考量到在制訂政策時需融合大灣區的發展,也應重視國家的科學標準,當局官員就應以開放態度,重新檢視電子煙和加熱煙的規管。
事實上,除了國家的控煙政策比本港走得更前外,還有值得本港官員參考的,是全球已有 64 個發達國家基於科學數據讓加熱煙產品合法進入市場。當局實應拋開成見,認同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大部分議員達成的共識,從「禁售電子煙,規管加熱煙」的方向制定相關政策。
文章原刊於4月13日《香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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